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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以房养老保险 发挥养老金融优势

2018-12-12 09:48 | 来源: 光明网

  作者: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 李雨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响应这一号召,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8月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称“以房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是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发挥保险业资金融通优势,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的有益尝试。

  以房养老保险是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它运行的基本逻辑是:老人将拥有完全产权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这期间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仍归属老人,但处分房屋须经保险公司同意,保险公司在老人去世后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这意味着老人在居家养老的同时能收到额外的养老金,产权人也可将自己的房子发租出去,拿着租金和保险金住条件更好的养老院。

  《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17》投放的46000份问卷调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人拥有一套住房的比例为50.5%、两套住房的比例为22.5%、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比例为10.5%,远超许多欧美发达国家。湖南房价一直处于全国价值洼地,加上教育资源雄厚,因此很多在外打拼的湘籍人士纷纷回乡置业,以致我省住房拥有率较高。在我省目前退休工资不到在职工资60%的大背景下,利用金融保险提升老年人收入保障大有可为,应从多方面着手推进。

  ——培育公众新型养老观念。

  湖湘文化中有置办家业、庇护子孙的传统。而在现代社会,老年人通过以房养老保险盘活自有房产、维持应有消费,既能有效提升晚年生活质量、不依赖子女赡养,也可督促子女自立自强。相关职能部门应通过网络、电视、自媒体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以房养老理念,提高以房养老模式的透明度和社会认知度。同时从社区入手,利用张贴海报、举办公益讲座、志愿者上门等方式宣传以房养老在国外和先行城市的成功实践,近距离化解老年人对以房养老的偏见,激发他们寻求多层次养老保障的意识。要倡导老年人对子女适度放手,激励年轻人“美好的生活是自我奋斗出来的”。老年人要结合自身实际学习、选择理财方式,注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金融诈骗。

  ——开发多元稳健的养老金融保险。

  老年人投资应将稳健性、安全性放在首位。金融保险企业应针对老年人不同需求细分市场、创新业务种类,乃至推出个性化定制产品。比如目前以房养老保险市场刚刚兴起,仅有不能分享房产增值收益的非参与型养老保险产品——也就是说未来房产处置时,在归还保险公司的相关开支后,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或其继承人。为提高老人收益并吸引保险公司参与,可考虑设计与房价波动有机结合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即保险公司能够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同时与老人共同承担房价下跌风险。此外,目前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并不涉及房产所有权转移,如果所有权能交易的话,可引入第三方投资者,用他的钱来提高老年人养老收入,减少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压力。

  ——构建全面完善的监管配套政策。

  以房养老保险以房子为标的,整个交易时间跨度长、涉及金额大、交叉行业多,存在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进行诈骗的空间。因此,要进一步激活以房养老保险市场,应由政府牵头并参与构建全面完善的配套保障。首先,应在中国银保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对以房养老保险予以专门立法,对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处罚机制等给予明确规定;其次,保险行业协会应就新型保险协调制定统一的行业规则和风险防范机制,增加其可信度和可操作性;还要建立可视化的第三方监督体系和信誉背书体系,确保整个交易过程公平合理,维护申请人和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可借鉴国外经验,成立独立于反向抵押贷款机构之外的专业性咨询机构,负责向申请人、潜在申请人详细介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利弊,保证潜在客户获得全面准确的信息。

编辑: 金作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