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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

2018-11-14 13:58 | 来源: 人民网

  今年以来,无为县通过提标调档、加大政府补贴、强力推进社保扶贫民生兜底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力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截至10月底,全县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对象19.68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46亿元,发放率100%。

  早在今年2月份,无为县就率先执行全省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基础养老金在85元/人/月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至102元/人/月;9月底,根据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相关要求,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每人每月增加了18元,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宣传和引导,鼓励群众在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选择高档次缴费,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广大城乡民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积极性和参保续保热情,并将最低缴费档次由100元/人/年提高至200元/人/年。

  为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政府缴费补贴力度,无为县分四挡分别给予缴费补贴35元、40元、50元、60元,同时发放《无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待遇明白表》,详细解答政策精神,为参保人员算清缴费帐、待遇帐。对缴费和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将依法继承,同时享受丧葬费1200/元/人。截至10月底,全县发放丧葬费688.66万元。

  此外,无为县积极推进社保扶贫民生兜底,在原代缴人群的基础上新增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财政按每年100元/人的标准进行代缴政策,所有代缴人群只可按其中一类进行代缴,不重复享受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享受代缴政策;今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当年停止代缴。目前,全县共认定代缴人员27919人,代缴金额279.19万元。(胡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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